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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专题研究报告

XIB发展研究部 博瞻智库 2020-09-05

内容摘要

1、本次定向降准的两个关键点,一是普惠金融范围的扩大;二是评价标准的明显降低,即降准幅度更大、范围更广,实际上就是全面降准。同时,普惠金融领域的金融扶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均将作为国家层面的政策得以推动,定向降准也是近几年内重点推动的一个政策。普惠金融虽不是中国的创新,但却是中国在引领,目前“普惠金融”已经上升为一项国家战略,并制订相应的五年计划,相信此次针对普惠金融的定向降准将会作为一个中长期政策一直被使用。

2、实际上自2011年6月以来,我国货币政策一直处于降准周期中,结合2014年以来的三次定向降准来看,目前仍处于降准周期中,不过降准所释放的部分流动性央行将会通过市场操作来调节。

3、本次降准释放的资金量预计在8000亿元左右,而市场机构预测的区间为3000-10000亿元,中位数与平均值分别为6500亿元和6583亿元。

4、本次降准属于预期引导,预计商业银行在四季度会通过两种途径来争取达到降准的标准档两个条件,即通过增加分子(提升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投放力度)或降低分母(通过信贷资产流转减少整体贷款余额),事而实上,在短期内提升分子需要更多的调研时间,因此通过信贷资产流转降低余额(分母)是商业银行在第四季度必须要做的事情。

5、至于对四季度资金面的影响,我们认为仍不乐观,所谓定向降准只是一种预期引导,释放的资金量在2018年才会体现,而商业银行在四季度加大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投放的同时,势必会使得其资金面面临一定紧张,因此定向降准对四季度的资金面很难构成积极影响。

【正文】

政策重点:此次定向降准面向的领域为普惠金融贷款,同时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上年MPA评估至少有三个季度在B级(含)以上;二是普惠金融贷款增量或普惠金融贷款余额达到一定比例。

一、基本问题说明:什么是普惠金融?对普惠金融领域的定向降准扶持在近几年内均将作为国家层面的政策得以推动

从上面的政策重点来看,有一个关键词需要特别注意,即普惠金融。因此,在理解定向降准的政策内涵之前,有必要搞明白普惠金融的内涵。

所谓普惠金融,是指全方位有效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特别是在传统金融理念基础上,被正规金融体系排外的农户、贫困人群及小微企业,能及时有效地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因此,简单点就是以前那些银行看不上、顾不到、选择性忽视的那些客户(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低收入、贫困群体等)现在是普惠金融重点关注的领域了。

显然,普惠金融并不是中国的创新,但可以说是中国在引领,目前国家已经把“普惠金融”当成一项国家战略,并制订五年计划来实施,相信此次针对普惠金融的定向降准将会作为一个中长期政策一直被使用

根据《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主要包括7大类:

二、历次定向降准对比:定向降准的范围明显扩大,比例要求更低,更容易达到

自2014年开始,央行目前已经进行3次定向降准、5次全面降准,这里只考虑定向降准的历次区别。

定向降准的范围由过去的涉农和小微贷款扩展至普惠金融领域贷款,范围扩大非常明显,使得计算公式的分子有所提升,定向降准的要求更容易达到。同时,第一标准档的比例也由之前的15%大幅降至1.5%,使得多数银行都比较容易达到。另外,第二标准档也由30%降至10%,定向降准的受惠银行更为普遍。

三、主要解读

(一)本次定向降准幅度更大、范围更广,实际上就是全面降准

我们只所以下这个结论是因为和历次定向降准相比,本次降准的条件更容易达到,增量或余额占比只要达到1.5%就可以享受0.5个百分点的降准,而据央行自身统计来看,本次定向降准的范围可覆盖全部大中型商业银行、约90%的城商行和约95%的非县域农商行。这意味着,几乎所有的银行或存款规模只要维持现状便可享受到本次降准,因此将此次定向降准理解为全面降准应问题不大。

同时考虑到此次定向降准的附加条件,相信中小银行达到标准档2的比例相较于以前也会有明显抬升,央行在通过结构性降准的同时,也为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问题提供预期引导。

(二)目前仍处于降准周期中,但定向降准释放的流动性未来仍大概率可能通过其它方式回收

1、事实上,从2011年6月开始,我国的货币政策一直处于降准周期中,甚至在2016年以前,降准周期和降息周期并存。2011年6月,大型金融机构和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分别高达21.5%和19.5%,降后便一直下降至2015年2月的19.5%和17.5%。

2、2014年6月央行第一次定向降准开始实施,在随后的两年内,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次不断下降,分别降至目前的17%和15%,可以说,在定向降准的这两年内,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普遍下降也在同步进行,也就是说,定向降准过程正处于普遍降准的通道中。

3、当然,定向降准主要起到调整结构流动性的问题(这个我们在前期报告中已经提到过,并同时强烈呼吁降准),而如市场所担心的货币政策是否转向问题,其实并不需要担心,对于定向降准所释放的流动性预计央行会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等手段进行调节,并且以MPA考核为前提条件,也就是本次定向降准是在先有政策约束的背景下进行的,即有约束性的定向降准。

(三)本次降准释放的资金量预计在8000亿元左右

1、市场给出的预测均值为6500亿元左右。目前市场上关于本次定向降准所释放的资金量给予诸多测算,数值相差也比较大,我们统计了12家市场机构给出的测算数据,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3000亿元和10000亿元,中位数与平均值分别为6500亿元和6583亿元。

2、我们估算本次降准释放的资金量约为8000亿元左右。目前整个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约为162万亿元,由于标准档1(即增量或余额占比达到1.5%)很容易达到,因此我们假定有150万亿元左右的存款可以享受到定向降准的条件,那么如果按照0.5%的降准要求计算,则大致可释放资金7500亿元左右,但事实上这150万亿元存款并非全部享受第一档,存在一部分比例存款享受1.5个百分点的降准,只不过这个比例我们暂无法计算得到,也无数据可以印证,但可以确定得是,能够享受到标准档2的存款比例将会比较低。如果假定5%的存款可以享受到1.5个百分点的降准,则意味着有8250亿元的资金量释放出来。

(四)本次定向降准预计将使得四季度信贷资产流转加快、普惠金融领域信贷投放提升

本次定向降准重点在于普惠金融贷款,2018年一季度实施,也就是说,目前商业银行仍有3个月的时间做准备。至于说银行在未来一季度会有什么变化,我们预测商业银行对于降准的需求是迫切的,因此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商业银行必然会有所作为。商业银行在争取降准的标准档时(即提高普惠金融贷款的新增占比或余额占比),无非是两个途径,即增加分子或减少分母,抑或是同步进行。

第一,增加分子,即增加普惠金融贷款的新增占比或余额占比,1000亿元的全部贷款投放,只需要15亿元投向普惠金融贷款即可享受到标准档1的降准条件,而如果需要达到10%(即标准档2时),则1000亿元的贷款投放需要有100亿元投向普惠金融领域。至于普惠金融的细分领域,如科技型小微型企业、助学贷款等领域可以尝试介入。

第二,在增加分子占比的同时,还可通过信贷资产流转等形式减少分母或提高全体信贷资产的流动速度,这就需要按照流动性对所有信贷资产进一步的分类,并以自身的风险收益要求合理流转信贷资产。事实上,在短期内提升分子占比需要更多的调研时间,因此通过信贷资产流转降低余额(分母)是商业银行在第四季度必须要做的事情。

(五)定向降准对未来资金面的影响:对四季度不构成积极作用

我们认为,定向降准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央行有意在解决目前资金面所面临的结构性问题,同时意识到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局限性。

1、从R007与DR007走势的经常性背离、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趋势来看,今年以来的资金面扰动主要体现为非银机构和中小银行层面,而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主要面向大中型银行,而大中型银行与中小银行之间又存在一定鸿沟,因此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局限性非常明显。

2、中小银行的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占比相较于大行更有优势,因此央行此举倾向于中小银行比较明显。

3、至于对四季度资金面的影响,我们认为仍不乐观,因此所谓定向降准只是一种预期引导,释放的资金量在18年才会体现,而商业银行在四季度加大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投放的同时,势必会使得其资金面面临一定紧张,因此定向降准对四季度的资金面很难构成积极影响。

四、市场观点

五、附件

(一)国务院常务会议:(2017年9月27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推进中央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汇报,以改革促进结构优化效益提升;部署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发展基础。

会议指出,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骨干和中坚力量。2013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央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着力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央企重组整合,完成中国北车与中国南车、宝钢与武钢等32家企业重组的艰巨任务,取得显著成效,平稳有序实现内部机构和人员大幅精简,重组整合后的企业管理成本、经营成本不断下降,经营效益稳步上升,2016年重组企业利润总额比2012年增加40%以上。下一步,要坚持深化改革,尊重市场规律,深入推进央企优化结构、重组整合,实现更好发展。一要在企业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稳妥推进装备制造、煤炭、电力、通信、化工等领域央企重组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竞争力。二要运用“互联网+”、建设“双创”平台等,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格局,发展平台经济。推动央企之间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战略联盟、联合开发等方式,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企业主业集中。三要严格落实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继续压减管理层级和法人户数推动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健全企业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多渠道筹措资金处置央企历史遗留问题。四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转岗不下岗。五要推动重点领域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央企重组,以重组整合为契机深化内部改革和机制创新。

会议指出,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利于促进创业创新和新动能成长、扩大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包容性。2013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2017年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6万亿元,是2012年末的1.95倍,占全部企业贷款的32%。会议决定,在狠抓现有政策落实的同时,采取减税、定向降准等手段,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一是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二是将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两项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三是推动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基层落地,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等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并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扩大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四是大力支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尽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3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农业企业融资发展予以支持。五是适度放宽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有关商业贷款记录的限制条件,简化抵押权续期登记、不良资产处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便捷获得金融服务。

(二)政策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银发〔2017〕222 号,2017年9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根据国务院部署,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可得性,为实体经济提供有效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当前对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实施的定向降准政策拓展和优化为统一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达到一定标准的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将定向降准政策考核范围由现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调整为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包括:单户授信小于500 万元的小型企业贷款、单户授信小于500 万元的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创业担保(下岗失业人员)贷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消费贷款和助学贷款。上述贷款数据采用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统一口径的统计数据。

2、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实施定向降准政策考核的金融机构范围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3、适用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定向降准政策的金融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1)符合宏观审慎经营标准:上年三个季度(含)以上宏观审慎评估(MPA)评级均在B 级(含)以上。

(2)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达到一定比例。比例分为两档:第一档是上年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增量占全部新增人民币贷款比例达到1.5%,或上年末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余额占全部人民币贷款余额比例达到1.5%;第二档是上年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增量占全部新增人民币贷款比例达到10%,或上年末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余额占全部人民币贷款余额比例达到10%。

4、人民银行根据定向降准政策考核机制,于每年初金融机构普惠金融领域贷款相关数据采集完成后实施考核,按是否达标对其存款准备金率进行动态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对符合本通知第三条第一档所规定标准的金融机构,其存款准备金率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基准档基础上下调0.5 个百分点;对符合本通知第三条第二档所规定标准的金融机构,其存款准备金率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基准档基础上下调1.5 个百分点。2018 年初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的首次考核使用2017 年年度数据。

5、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继续参与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按低于其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基准档1 个百分点执行。政策性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继续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6、自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定向降准政策2018 年实施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定向降低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银发〔2014〕164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银发〔2015〕327 号)中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实施的定向降准政策与本通知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实施的定向降准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答记者问(2017年9月30日)

1、与原来的定向降准政策相比,此次对普惠金融实施的定向降准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人民银行一直注重创新调控方式,在保持总量适度的基础上,适当发挥结构引导作用。运用差异化的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结构调整就是其中的一种探索,2014年即开始对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实施定向降准政策。特别是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放集中在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较早就享受了幅度较大的定向降准政策,其存款准备金率大幅低于全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平均水平,且满足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达标县域农村金融机构,还可享受一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

此次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是根据国务院部署对原有定向降准政策的拓展和优化,以更好地引导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一方面,原有定向降准的领域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此次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不仅覆盖了上述贷款,还将政策延伸到脱贫攻坚和“双创”等其他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政策外延更加完整和丰富。另一方面,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还对原有政策标准进行了优化,聚焦真小微、真普惠,指向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以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助学等贷款,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显著提高。

2、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的考核标准为何分为两档?

答: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保留了原有两档考核标准的政策框架。第一档是前一年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5%的,存款准备金率可在基准档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这一标准基本适应绝大多数商业银行普惠金融领域贷款的实际投放情况,有助于鼓励其将信贷资源持续向普惠金融领域倾斜。第二档是前一年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0%的,存款准备金率可按累进原则在第一档基础上再下调1个百分点,优惠幅度更大。当然,这一档标准相对较高,只有在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投放较为突出的商业银行才能达到,但这有利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也属定向降准政策题中应有之义。

按现有数据测算,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可覆盖全部大中型商业银行、约90%的城商行和约95%的非县域农商行。由于2018年初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首次考核时将使用2017年年度数据,一些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在今年后3个月中更多地将新增或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普惠金融领域从而满足考核标准,一些商业银行还可能从第一档进阶到第二档,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将得以体现。

3、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是否意味着货币政策转向?

答: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并不改变稳健货币政策的总体取向。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建立了增加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投放的正向激励机制,有助于促进金融资源向普惠金融倾斜,优化信贷结构,这属于一种结构性的政策。同时,定向降准政策释放的流动性也是符合总量调控要求的,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基本稳定。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适度增长,为经济稳定增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作者:任涛、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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